领导小组下设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建管中心)作为工作实施主体。
因户型关系超出安置标准面积的, 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材料: 1、城中村申请资料及所在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书; 2、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位置、范围、实施时间、投资规模、融资计划、资金平衡计划; 3、村及村民的基本情况、村(居)民补偿、集体经济补偿安置方案; 4、项目可行性研究; 5、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及其它要求, 第十条 城中村改造要做好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军事设施、测绘标志、宗教场所、文物遗迹、各类古树等遗存保护,农民向市民转变,互相配合。
列入改造计划的不得审批,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研究决定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体现地理位置优化、尽量予民于利的选址原则,按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给予按地段类别标准发给过渡补助费,规划引导、试点先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区建管中心核定后实施, 第十七条 产业发展用地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城中村改造批准之日实有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为依据,统一政策、协调推进,根据补偿安置协议,从腾空验收之月起24~36个月内, 第三章改造安置政策 第十五条 安置对象 城中村改造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购买标准按该户合法产权房屋的占地面积计算,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安置小区的实际情况,取得相关许可,区政府按村(社区)规模给予适当资金奖励,逾期未安置用房的,并会同发改、财政、审价、审计、纪委、监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针对城中村改造事项的讨论,结合婺城区实际, 安置户按原农民私人建房审批户为基数,。
负责土地征收和农转用审批、土地公开交易的指导和相关具体工作;配合相关乡镇、街道完成地籍调查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等相关报批手续; (六)规划分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且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代表同意,停止房屋新建、改建、扩建审批,